物權法列今年立法計劃 待條件成熟再提請審議
2006-3-10
3月9日上午,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稱,物權法列入今年立法計劃。
吳邦國說,今年計劃安排審議的立法項目共25件。主要有:一是制定物權法、侵權責任法、企業破產法、監督法、突發事件應對法、行政強制法、勞動合同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禁毒法、護照法等。二是修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算法、合伙企業法、食品衛生法等。
吳邦國表示,過去的一年,常委會還就推進立法科學化、民主化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是向社會全文公布了物權法草案,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二是就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問題舉行了立法聽證會。物權法草案公布以后在社會上引起積極的反響,共收到人民群眾信函11500多件,并收到來自26個省區市和15個較大市的人大常委會、47個中央有關部門、16個大公司、22個教學研究機構提出的意見。
吳邦國說,目前,正根據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修改物權法草案,待條件成熟后再提請審議。考慮到調整工資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涉及廣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經委員長會議同意,法律委、財經委和法工委聯合舉辦了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次立法聽證會,直接聽取公眾和有關方面的意見。這次聽證會公眾踴躍報名,從近5000名申請人中遴選出具有代表性的20名公眾陳述人在聽證會上發表意見。根據常委會審議的意見和聽證會的意見,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將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原草案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
來源:國際金融報
|